前一陣子發現有人在談論與吸引力法則有那麼一點點關聯性的理論,就是「視網膜效應」。在某一個程度上,我們每個人都受到「視網膜效應」的影響,但是光從精神層面來看,似乎正面的想法與態度比較適合讓我們去學習與接受,下面是我看到還不錯的分類回答,特地從知識家轉貼過來。
「視網膜效應」和「吸引力法則」,幾乎是在同一個時代被發現到的:
視網膜效應:
卡內基(1880~1955)在二十世紀出發表此一效應:每個人的特質中,大約有百分之八十是長處或優點,而百分之二十左右是我們的缺點。當一個人只知道自己的缺點是什麼,而不知發掘優點時,「視網膜效應」就會促使這個人發現他身邊也有許多人擁有類似的缺點,進而使他人際關係無法改善,生活也不會快樂。
吸引力法則:
查爾斯 哈尼爾(1866~1949)也是在二十世紀出發表此一法則,請見其著作<The Master Key System>,他認為吸引力法則,是一個宇宙自然法則,任何人都受其影響,不過他對於此法則倒沒有特別詳細說明,直到最近幾年,朗達 拜恩 在2006年,才詳細說明了吸引力法則的詳細論述-<秘密>,也就是凡我們所想的,感覺到的任何人事物,都會吸引相關人、事、物、情境...到我們的生命中!
因此,視網膜效應強調的是視覺顯現,吸引力法則除了視覺之外,也可能將內心思維呈現在感覺中,雖然兩者是不同人發現的,但彼此在某種程度上相互輝映!
視網膜效應,的確屬心理學的範疇,但吸引力法則,因二十世紀初查爾斯 哈尼爾將之發表後,就被列為禁書,直到近幾年才"重見光明",所以仍未被列為心理學,但查爾斯哈尼爾發現,此法則非常精確,對任何人都具有明確的影響力,因此他強調吸引力法則是一門科學,而近幾年,醫學以及量子物理學等,開始注意到此一法則的存在,因此它會被列為哪個科學範疇,就需要時間來證明!
總之,我個人倒覺得,吸引力法則包含了視網膜效應。是不是心理學就沒那麼重要了,如果這兩個法則對人類都有正面的意義與影響,那就該受到肯定與重視